关于集中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通知
作者:刘颋 时间:2025-01-09 点击数: 审核人:柯笈编辑:金少芬
各相关学院、实验室及部门:
为确保我校实验室环境安全,防止危险废弃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,根据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,现将关于集中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处置范围
本次集中处置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:
实验室废液:包括无机酸性废液、无机碱性废液、一般有机废液等。
实验室废试剂、药品:主要为淘汰、过期、失效、废弃的化学品。
实验室固体废弃物:空试剂瓶、实验中使用污染过的针头以及枪头、手套、离心管等塑料类废物、碎玻璃及针头等。
二、处置时间
本次集中处置的时间定于2025年1月17日前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三、做好前期分类装箱准备工作
1、实验废液用塑料废液桶盛装,且内盖、外盖密封;玻璃容器盛装的,必须再装入底部牢固的纸箱内,并用泡沫板、报纸等将空隙充实,避免玻璃间相互碰撞发生意外。
2、各类危险化学固态废物(包括固态、半固态的化学品和化学废物,化学品的包装材料,废弃玻璃器皿,一次性手套、滴管等),应收集在安全牢固的包装材料(如纸箱、编织袋等)内,有害试剂瓶要盖好瓶盖,按玻璃、铁桶、塑料分开直立装箱。
3、收集废弃物的容器外面应按要求贴好危废标签,并在标签上清楚地填写相关信息。
四、填报《湖北理工学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清单》
各相关院部提前做好处置废弃物称重工作,按要求填写《湖北理工学院实验室危险废弃清单》(附件1),并于2025年1月12日前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(纸质版签字盖章PDF版及EXCEL版发送至7731245@qq.com)。
五、其他说明
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,彻底清查实验室内待处置的危险废弃物,能处置尽处置,并做好防护及应急预案,确保此次危废转运工作顺利安全进行。
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2025年1月9日